子站 蔬菜网 水果网 大田网 花木网 茶叶网 药材网 菌菇网 畜牧网 家禽网 水产网 特养网 种子网 肥料网 农药网 饲料网 兽药网 农机网 温室网 食品网 工艺网

加大对破坏种质资源者惩罚力度

   日期:2015-04-29     来源:聚农网    作者:jn720.com    浏览:222    评论:0    
  种质资源是选育植物新品种的基础材料也是推动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资源。当前我国种质资源流失严重存在被砍伐、破坏和不合理利用的问题。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增强法律责任在基层的可操作性。 
 
  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人口增加、气候异常变化、资源环境恶化等因素影响加之社会对种质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种质资源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如果没有保护好种质资源种子业的发展将发生资源匮乏的战略问题但是目前修订草案在扶持措施中没有相应规定。”陈蔚文委员说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设一条规定:国家实施种质资源保护战略加大对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地的建设。 
 
  陈蔚文指出修订草案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造成的危害惩罚力度不够。修订草案规定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的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危害很大影响深远。因此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一款规定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损失的加大惩罚。”陈蔚文说。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种子站站长李旭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修订草案第九章规定的法律责任罚责设计不合理在基层可操作性差还需要认真调研、研究。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聚农网  |  会员服务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排名推广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