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此次金锣火腿肠事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市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入场生猪持证、耳标佩戴、入场生猪健康状况等相关内容,经检查,未发现无检疫证明入场、无耳标佩戴、病猪入场等情况发生。
同时,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
1、加强培训工作,增强自身素质
以座谈会、制作幻灯片等多种形式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进行培训,与会人员受训后在下乡检查时也对本辖区内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宣传教育,为规范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管理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检疫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范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检疫申报点的作用,对产地检疫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巡检”和“主动出检”,准确掌握动物的入栏、出栏时间和免疫消毒情况。对屠宰的动物入场、屠宰检疫登记表填写情况,回收“三证”、出场检疫证明存根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抽查,对登记表填写、回收的检疫证明填写有问题的地方进行了现场监督指导,规范了各种登记表填写、检疫证明填写。第一季度,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2.5978万头,牛0.0329万头,羊0.0052万只,禽类586.388万只;屠宰检疫猪0.0241万头,牛0.01568万头,禽760.6484万只,对检出的0.7754万只病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强化监督工作
为了确保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我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开展了屠宰企业检疫监管工作排查活动、检疫证明存根大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并做好了监管记录。
4、加强无害化处理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要求,对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染疫、病死动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动物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避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