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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动物尸体至少要埋1.5米

   日期:2014-05-14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浏览:203    评论:0    
核心提示:  受部分地区发生H7N9流感影响,广东大量家禽无法外销,不少养殖户忍痛杀鸡埋鸽。近日,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蒋文泓在


  受部分地区发生H7N9流感影响,广东大量家禽无法外销,不少养殖户忍痛杀鸡埋鸽。近日,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副处长蒋文泓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动物尸体需作无害化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蒋文泓表示,即便是没有发现病害的动物,进行销毁处理时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病害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执行。


  对于一般采取的掩埋方式,国家标准要求,掩埋地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m以上;焚烧后的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同时,蒋文泓表示,广东有些地方有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可直接拨打当地无害化处理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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