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了积极配合自治区农牧业厅“212”巡查,兴和县饲料工作站从6月7日开始,组织全体饲政人员,对全县21个饲料门店开展了自查工作。截至12日,圆满完成了这次饲料经销情况自查工作。
经过自查发现部分饲料门店普遍存在无产品批次检验报告,不能完整填写购销台账,无防潮托板、有拆包、拆零销售等现象。根据饲料经销店存在的不同问题,县饲料站下达通知要求饲料经销店限期整改,向示范门店标准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