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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两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议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由公司为北京伟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农”)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此项担保已到期。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北京伟农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信用证业务,由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名称:北京伟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4月13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裕华路7号
4、法定代表人:徐新寅
5、注册资本:5000万
6、公司持股比例:65%
7、经营范围:动物营养保健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饲料、饲料原料、农业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农业信息技术开发、推广;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粮食收购等。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伟农资产总额为22502.65万元,负债总额为8929.0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573.63万元;2016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909.29万元,净利润为1217.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68%。(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总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
3、担保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二、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省内相关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过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难、利率高的问题,帮助地方贫困户脱贫。相关扶贫政策明确要求,由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贴息、担保贷款,并同意鼓励贫困户可将贷款用于与扶贫经济组织合作,有效地使用扶贫贷款资金。该方式既有利于促进养殖户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又有利于经济组织企业自身发展。四川驰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驰阳”)积极参与和配合四川省各地方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并为贫困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贫困户将此贷款委托给四川驰阳用于发展与农业相关的项目,通过发展这些项目,能有效地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权期间,被授权公司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被授权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四川驰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2月6日
3、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七道堰街1号
4、法定代表人:杨阳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公司持股比例:60.00%
7、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销售:饲料、饲料原料、水产品、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四川驰阳资产总额为6906.25万元,负债总额为2670.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35.95万元;201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42.35万元,净利润为-1.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5%(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为四川省各地政府根据相关标准选定的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有就业创业潜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上述人员须经授权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确定。
3、担保人:参见“被授权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4、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5、风险防范措施:(1)通过贫困户评级授信获得授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贷款用于增收项目的,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扶贫小额信贷(惠农易贷)业务客户推荐表》,先由村风控小组组长在该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然后由当地乡扶贫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公章,再向当地放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2)由放贷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实地调查并严格按照内部放贷流程核查、审批;(3)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授权子公司积极参与和配合四川省各地方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并为贫困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贫困户将此贷款委托给四川驰阳用于发展与农业相关的项目,通过发展这些项目,能有效地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又有利于授权子公司自身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同意本次担保授权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授权子公司积极参与和配合四川省各地方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并为贫
困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贫困户将此贷款委托给四川驰阳用于发展与农业相关的项目,通过发展这些项目,能有效地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又有利于授权子公司自身发展。
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以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为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授权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授权子公司为贫困户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251989.34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21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61900.55万元计)的29.2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