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腾越镇计划收购稻谷80万公斤。为增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稳定,该镇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各项生产科技措施,部署粮食生产收购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确保收购市场稳定。从新粮上市起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保护农民种粮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粮农利益。大春粮食实行指导性计划收购,计划内收购价格:粳稻一等品3.20元/公斤,二等品3.15元/公斤,三等品3.10元/公斤,四等品3.05元/公斤,五等品3.00元/公斤;籼稻一等品2.84元/公斤,二等品2.80元/公斤,三等品2.76元/公斤,四等品2.72元/公斤,五等品2.68元/公斤。
二是优质稻谷以质论价,优质优价收购。收购价格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不低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参照市场进行收购。
三是积极收购玉米粮食。收购价格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略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确定。
四是严格收购质量,确保安全收购。统一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确保入库粮食质量标准。将粮食质量标准、等级、价格进行张榜公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是强化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粮食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粮食交售办法,确保粮食入库秩序。粮食、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组成粮食收购督察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管理。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收购服务。粮食收购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部门切实做好政策宣传,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交售粮食。
七是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将粮食收购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保障收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