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的“附子”因“炮制不当,有效成分下降”被通报,后者的产品“制草乌”也遇到同样的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附子”有散寒除湿之效,“制草乌”可以祛风除湿、温经止痛。此外,广州市天河区中医院的“蒲黄”因掺杂而“上榜”,“蒲黄”有止血、化瘀等效果。
据悉,总局共从全国31个省有关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抽取蒲黄、柴胡、川贝母、血竭、薄荷等10个品种772批样品进行抽检,经检验发现9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
通报称,总体上看,抽验的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染色、增重、掺伪、掺杂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除薄荷、木通和制川乌外,其余7个中药材及饮片均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其中,蒲黄的不合格率最高,发现存在染色、增重及掺杂等问题。
总局已组织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材及饮片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并要求各省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关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监管。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