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樱桃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樱桃谷公司”)于近日收到潢川县财政局拨付的2015年自主创新产品后补助资金经费预算37万元整。详情如下: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5年自主创新产品后补助资金经费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15】151号),以及河南省科技局《关于建议下达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5】27号)文件精神,近日华英樱桃谷公司收到了潢川县财政局拨付的上述补助经费37万元整。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计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