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生产要建立前瞻意识
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对于消费者以及食品安全实际上是多了一层保障,但是对于农药生产企业来讲,或许具有一定影响。在此种局面下,农药生产企业应如何应对?李钟华给出了合理性建议。她说:“就目前国家的政策来看,高毒农药未来发展将面临严峻挑战。这就要求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提前谋划未来发展之路。摸清未来新型农药产品发展脉络,把握好新产品药效与价格间的平衡问题才是农药生产企业值得深度思考的问题。新型农药在低毒环保、安全性等方面确实有所提升,价格与服务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李钟华认为,此次拟对6种高毒农药禁用限用对于农药生产企业影响不大。我国目前高毒农药应用范围在逐渐缩小,生产企业的产能也随之减少,大多数已做好相应准备,他们也都有相关的替代产品。
曹坳程说,农药残留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农业部出台的相关高毒农药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实际上给企业未来研发方向点亮一盏明灯。他说:“树立前瞻性意识,在产品研发创新的路上,时刻洞察国家政策发展,保证经济环保型农药推陈出新。一个没有开发,没有技术储备的一个企业,迟早会被时代被淘汰。”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农药发展进程中也会采取禁用限用措施,但最主要的是进行科学普及计量以及有效地调控。未来如何科学规范使用高毒农药,怎么样扬长避短,有效地规避掉高毒农药的弱点才是农业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农户需要进行反思的问题。
高毒农药退市坚持科学有序原则
淘汰高毒、高残留、安全风险高、综合药效差的农药品种,确保农业、林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人畜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但高毒农药退市不可“一刀切”,必需要实现其有序性。曹坳程分析说,首要是找到药效相似的替代品。倘若强行采取高毒农药淘汰制度,或将加剧农户因买不到药而产生其他违禁甚至违法的行为,带来更为严峻的社会性问题。其次是构建完善的生产、运输以及服务体系。众所周知,氯化苦的毒性较高,但通过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保证所有使用氯化苦的农户都拥有用药资质,并实现从运输到储存的全程监控,由服务人员直接转运到田间,减少了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氯化苦可谓是我国高毒农药管理的成功典范。他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高毒农药都必须退市,只要能积极探索出一条发挥其优势的道路并加强科学使用方式的宣传,通过科技创新定能在高毒农药发展之路找寻到最佳定位。此外,曹坳程强调,评价农药的好坏不能用高毒作为标准,应该用“危害性”衡量。他说:“农药危害性大不并不意味着一定是高毒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