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3:一次性奖励5万元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实施项目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鼓励申报创建小型农业园、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等。二是建立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凡经认定的“东莞市家庭农场”,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其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每年评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东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树立先进典型,并由市财政追加5万元奖励。
措施4:鼓励联合兴建公共设施
落实设施用地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对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予以办理手续。鼓励家庭农场之间相互联合集中兴建共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措施5:培养新型农场主
加强技术服务支持。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全方位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家庭农场技术指导员制度,市、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到各个家庭农场。
措施6: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
建立现代营销体系。引入电子商务模式,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销售和农民网店,推进农产品物流电子化,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措施7:加大对家庭农场信贷支持力度
争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信贷产品,适当扩大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家庭农场保险服务,做到单独投保、单独开单、单独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