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利县畜牧水产局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兽药、饲料登记备案制度,此举可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进入流通环节,切实保护广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该项制度要求进入慈利县境内销售的兽药、饲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假冒伪劣产品,凡是辖区内销售、使用的兽药、饲料产品必须先到慈利县畜牧水产局登记备案,填写《兽药备案登记表》,《饲料备案登记表》并提供包括《兽药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兽药GMP认证书》、《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承诺书》、所销售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及原件,待登记备案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预计4月底前可完成全部兽药、饲料登记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