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的宣传,进厂、进场、进户宣传培训,确保兽药饲料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懂法。
二是强化监督。加大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督,尤其是基层畜牧兽医站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实现监督常态化,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强化打击。进一步加大制假、贩假环节的打击力度,基层站要勤检勤查,发现问题,坚决从严从重处理不手软。
四是强化抽检。进一步扩大对兽药饲料产品抽检的范围和数量,逐步实现抽检工作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坚持重处重罚,净化我县兽药饲料市场。
五是强化记载。加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记载记录。每个基层站选部分规模场进行投入品记载记录试点示范,逐步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