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湖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会议强调,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突出湖北作为粮食主产省的特点,一手抓粮食安全保障,一手抓粮食产业发展,把粮食安全建立在粮食经济发展基础之上。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要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坚持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并重,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在地方储备粮管理上,创新商业储备制度,加强联合监管和外部监督,优化储备布局;在构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上,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挥其积极性;在粮油产业发展上,大力发展以粮油为原料的食品工业和精深加工,促进粮油产品综合利用;在粮食流通能力建设上,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粮食物流网络,提高粮食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