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三前”环节滥用违禁药、添加剂等现象,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浙海渔业【2015】9号文件和绍兴市制订的《关于做好全市初级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19日,市农业局副局长孙建焕带领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市水技站、局质监处等业务主管处室共计10余人参与此次初级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共检查了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养殖基地、丰升水产专业合作社、鸿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养殖场。检查人员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重点检查:一是在水产养殖或苗种繁育过程中使用(或检出)禁用兽药、人用抗生素等物质的;二是进入批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使用禁用或非食用添加剂等行为;三是出售或加工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或其他龟)及其甲壳等行为。
行动中,检查组发现和整改问题养殖场1家,并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接下来该市农业部门将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水产健康养殖“五项制度、三项记录”,强化检打联动,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阳性样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