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事故隐患排查月”主要目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全市农机安全,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排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重点农机作业区域的安全环境状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三是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四是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六是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等制度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责任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七是农机维修网点、农机服务合作组织等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状况以及日常管理维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要求各县区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做到专人负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治理责任。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三是要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