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渔业统计工作规定》,扎实有效开展本地渔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有效,提高我市渔业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弥勒市水产工作站高度重视。一方面是由站长直接抓,另一方面是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生产一线调查了解实际生产情况,依法进行统计,确保了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据统计,1-12月份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24630亩,水产品总量565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176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04万元,增幅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