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放置与兽药无关的物品,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没有分类摆放,对上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12月26日,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楼台乡一处兽药经营门店检查时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兽药经营户进行整改。
为了保障我县兽药质量安全,竹山县动物卫生监督局做到“长抓”、“常管”,加强对全县兽药经营市场的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兽药经营门店、养殖场进行检查。一是看购销、用药记录是否完整,经营场所、药品摆放、储存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检查有没有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药、过期失效兽药。三是对经营户、养殖户进行法律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户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