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接到河北省易县监督所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动方案后,易县狼牙山动检分所及时制定了《狼牙山站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动方案》,对所辖区内的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与各畜禽养殖场进行一次兽药使用大排查,检查内容:
1、兽药经营企业
(1)是否存在违法销售禁用兽药、原料药、假劣兽药及人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行为;
(2)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兽用生物制品行为;
(3)是否代理销售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
(4)是否规范填写各项记录;
(5)是否存在张贴、散发未经审批和擅自更改审批内容的兽药广告和虚假宣传品等行为;
2、诊疗机构
(1)是否建立严格的购药用药记录;
(2)是否有违法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行为;
(3)是否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
3、规模养殖场
(1)药房是否存有非法渠道采购的兽用生物制品、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原料药和人用药品等;
(2)购药用药记录是否健全;
(3)是否存在违法销售用药期、休药期内畜禽及其产品行为;
(4)猪场兽医用药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及奶牛用激素、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我分所对申请通过GSP认证2家企业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无发现经营假劣兽药行为,对59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兽药、人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