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资讯
禹城市2家蔬菜示范社顺利通过国家级监测
2015-08-26 15:33  浏览:281
  据了解,此次监测标准,“符合《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安全、社会声誉良好等国家示范社标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在2015年6月30日前依法进行年报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对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示范社资格,以确保国家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将示范社打造成品牌、合作经济的典范、现代农业的先行者。
发表评论
0评